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工作反馈意见,进一步夯实“三转”要求,加强巡视整改,特对全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标工作实行项目责任制通知如下:
1、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的招投标项目须由专人通过“陕西省高教系统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录入。
2、所有招投标项目在“陕西省高教系统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上录入的同时,各单位须继续向监察处报送相关的工作联系单,监察处将根据了解的相关环节和情况并决定是否派人到现场参与监督。
3、凡涉及到校内重大的维修项目、新建工程或重要的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领导小组会、招标文件讨论会、招标前期决策会或因特殊情况未在“陕西省高教系统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备案的应急项目和一些定向性谈判项目须提前向监察处报备。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监察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