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与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校纪委(驻校纪检监察组)应认真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推动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主要职责包括:强化政治监督,开展日常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腐”,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内设室主要职责:
综合室
(1) 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
(2) 负责文秘纪要、会务安排、活动组织、保密管理和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3) 负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4) 负责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工作;
(5) 负责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6) 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7) 负责干部廉政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工作;
(8) 负责纪检监察内网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9) 负责学校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运营、维护;
(10) 负责学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
(11) 负责案件审理相关工作,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2) 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13) 负责对基层纪检组织履职的指导和考核工作;
(14) 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15)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82202273
纪检监察室
(1) 负责制定监督及重点事项专项检查方案,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报告;
(2) 负责对反映学校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以及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置;
(3) 负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学校管理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违纪违法的学校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以及监察对象进行处理处分;
(4) 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和以案促改等工作;
(5) 负责受理和处置党组织和党员对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6) 负责结合有关工作任务要求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做出工作提醒,提出意见建议,或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
(7) 负责对巡视巡察审计及有关专项整治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负责案管系统的录入和填报等工作;
(9) 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资料的整理归档;
(10) 负责“同志式”谈话室的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11)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8220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