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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现就做好清明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各级党员干部除单位统一组织祭奠英烈活动外,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进行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祭扫、低碳祭扫。

二、切实履行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营造廉洁过清明的氛围,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提醒、管理和监督,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三、严查违纪行为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严格问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举报电子信箱:jwjb@xauat.edu.cn

举报电话:82202273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