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分纪委,各院(系),各部、处(室),幸福校区管委会,草堂校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高教纪工委《关于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请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查时间: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30日。
二. 自查内容:请各单位(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成立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和人员发生变化的单位)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书》和《廉政风险自查表》,将梳理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作为廉政风险自查的基础工作,查漏补缺,进一步排查出各种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制定防范管理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 工作要求:请各级组织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自查,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效能,落实责任。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廉政风险点及工作流程有变化和补充的单位还需提交廉政风险自查表及工作流程图<电子版>)报校纪委。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委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