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分纪委:
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务实节俭过节自查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纪【2014】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各单位开展务实节俭过节自查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省有关规定、重点查处是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要求,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印制寄送贺卡、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高消费娱乐、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务实过节。
二、检查时间从2014年1月中旬至2月15日。
三、各分党委(党总支)、分纪委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聚焦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四、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及时上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校纪委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