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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查办法
发布时间:[2015-01-21]

为使我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教育活动的进展和总体情况,确实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依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办法》的要求,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将在整个教育活动期间对各分党委(党总支)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此,制定本督查办法。

一、督查的主要工作职责

督查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了解掌握各分党委(党总支)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进度,向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用典型经验指导教育活动,发现在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解决,及时将有关教育活动中的情况向校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当好参谋。

二、督查的主要工作方法

督查采取的主要工作方法是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党员群众等多种方法开展工作,把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查阅材料与个别提问相结合,准确了解和掌握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三、督查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

督查工作要在全面、全程督查的基础上,始终把党员领导干部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作为重点;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认真组织参加教育活动,党组织和党员是否能够按照《实施办法》各个环节的要求开展教育活动作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求真务实,在三个阶段教育工作中取得实效,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作为重点;党组织和党员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进行评议整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重点。

(一)学习动员阶段

1、各分党委(党总支)是否按期、认真召开了本单位的学习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党员人数是否保证,党员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否明确、清楚。

2、学习内容是否按照要求完成,学习时间是否保证,考勤制度是否健全;党员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是否认真,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是否结合本单位人员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分别提出了不同要求。

3、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的情况和记录,是否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明确和提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4、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全体党员上党课的情况和实际效果;各分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情况。

5、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学习动员阶段结束前进行“回头看”的情况,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小结,对该完成的规定任务未完成进行“补课”情况,确保学习动员阶段取得实效。

(二)分析评议阶段

1、征求意见采用的方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范围;党员个人、党组织和本单位领导及领导班子的问题是否找准找实。

2、谈心活动情况及效果,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谈心活动的主动意识和对待批评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的反映。

3、党性分析材料写得是否认真,是否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自我剖析是否深刻;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自我剖析、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效果,是否对每个党员提出批评意见,是否通过会议召开帮助党员找准了自身在思想、作风和组织观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之间互评以及群众意见,针对党员一贯表现,党支部对党员提出评议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的情况;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以何种方式向党员群众进行通报,党员群众是否满意。

(三)整改提高阶段

1、党员和党组织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或计划,党组织是否落实了整改责任制。

2、党员是否按照审核后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整改任务是否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和完成的时间,落实了责任人。

3、集中整改结束后,是否根据要求向党员群众公布了整改情况,是否听取了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期间,是否对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实施解决,是否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党员群众做出说明;对整改效果不好、测评中多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进行重新整改的情况;以上情况是否得到了党员群众的理解。

5、如何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做好在青年教职工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是否制定了帮教措施,进行了教育帮助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是否按正常程序进行了处理;对违纪党员,是否按党的纪律进行了纪律处分。

6、是否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了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机制。

四、督查工作程序与纪律要求

1、督查组要严格服从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按照要求和整体部署进行督查活动和情况汇报。

2、督查组人员应及时、认真、密切与各分党委(党总支)沟通信息,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问题;帮助工作,负责任的提出建议,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督查帮助不包办、促进工作不添乱。

3、工作要深入、细致,该听的要听到、该看的要看到、该问的要问到、该走的要走到,了解和掌握情况要真实准确,汇报情况要全面客观。

4、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要熟悉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与要求,掌握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和安排部署。

5、集中精力,履行好督查职责,不得随意脱离工作岗位,不得疏漏应该督查的环节和重点。

五、督察人员具体分工

张卫华:环工学院、信控学院、外语系、产业党委
苌清丽
聂亚琴:土木学院、材料学院、两院、后勤总支、退休总支
王培全
芦彦波:建筑(艺术)学院、机电学院、人文学院、机关党委
杨丽娟
刘明晓:管理学院、冶金学院、理学院、体育系、离休总支

200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