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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会所中的歪风”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5]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院(系),各部、处(室),幸福校区管委会,草堂校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纪委、中共陕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陕群组发〔2014〕7号)要求,坚决反对“四风”,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近年来,一些地方将公园、景区、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会所歪风的极端危害性,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务求取得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成果,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

二、切实严明纪律

各单位要从严要求党员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公务接待安排在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消费支付的费用,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三、切实开展清理整顿

(一)各单位全面弄清搞准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是否有设立私人会所等的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清理,如实报告并填写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精神,已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要自行清退,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全校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对照本通知各项纪律要求开展自我排查,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三)组织重点抽查。在单位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校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摸底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对不如实上报或隐瞒不报、以及清查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四、切实加强监管

学校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管,盯住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核查群众举报,强化执纪问责。对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私人会所会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实名通报曝光;对清查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直接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各单位于3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清理整顿公共资源内经营场所情况(附件1)及党员干部承诺情况统计(附表2)。

相关附件:下载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西建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