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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任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9]

各分党委(党总支)、分纪委:

近期以来,全校各学院(系)、职能处室等二级单位的科级岗位进行新一轮的岗位聘任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本着教育、保护、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的规定,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分纪委对本单位新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工作要求:

1、新任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由各分党委(党总支)、院(系)、处级单位负责人主谈,各分纪委负责人或纪委委员参加;

2、谈话内容主要从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增强防范意识方面进行;

3、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分纪委工作职责》的要求,做好谈话记录,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建立新任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承诺书和廉政档案由各分纪委或未成立分纪委的党委(党总支)负责保存;

4、具体要求请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的规定执行;

5、在廉政谈话结束后,及时将廉政谈话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校纪委报送。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新任科级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校纪委沟通。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纪委

2010年12月9日